张伟仁,台湾中研院
摘要:在上篇全景性描绘中国法文化起源与发展的历史长卷中思想家、统治者、一般人民以及法律专业人士的角色与作用的基础上,本文从法律、制度、实践和法理四个方面概括了中国法文化的特点,提出并回答了诸多问题:为什么中国传统法典里有“律”和许多其它名目的条文?为什么刑法里既有许多非常繁琐具体的条文,又有若干内容极其概括抽象的“补遗条文”?为什么允许“比附援引”?为什么民事法律极为简略,人们的民事作为都以什么为依据?为什么强调自白、服辩、认罪,允许刑讯,却不允许律师辩护,禁止“越诉”而又允许“京控”和“扣阍”?“秋审”、“勾决”的意义何在?民间援用的民事规范是谁,依什么程序订立?为什么政府允许民间团体的存在?州县数量有限的司法人员是否能够胜任司法?程序法不够严密时何以救济司法权的滥用?证据法不完备时案件的真相怎样才能理清?民事案件的审理依据何在?道德与法律、家族、社会、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如何定位?传统中国有没有“人权”与“法治”的观念?“情”、“理”的具体内涵及其冲突解决机制、道德、情理与法律的终极目标是什么?
关键词:法文化法律;制度;实践;法理
访问量:24张春良,西南政法大学
摘要:法的精神即为法意,法意之司行即为流转。法意流转大别为逻辑演绎与类比推理两种风格迥异的模式。逻辑演绎主张以言敛意,在语言的地基之上以“方以智”的风格诠释法意流转,重“一”。类比推理强调言不尽意,以“圆而神”的风格艺几性地流转法意,尚“多”。方则易执,欠缺圆之神妙;圆则善变,差强方之智识。方圆互补是不通透的方智理路,立足于人性解放之上的自由变更才能真正实现法意流转的方圆无间之道。这正是法意流传的现象学解答
关键词:法意;逻辑;艺几;方以智;圆而神;现象学解
访问量:13陈坤,北京大学
摘要:对当下法律制度的一个通常理解是,个人只对其自主行为负责,而法律后果不应该从偶然性事件中推导出来。但事实是,至少在有些情况下,法律评价是(部分地)基于运气而做出的。从而,运气成分在法律制度中是存在的,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它的存在不可避免。这种存在,有其原因,也有其功能,即分配法律责任。而进一步的考察则发现法律对待生活中各种不同的运气也采取了前后不一致的态度,这也有着深刻而复杂的原因。通过这些发现,人们可以察觉到当下法律制度的不规整性。
关键词:法律;运气;法律评价;法律中的运气;生活中的运气
访问量:9陈弘毅,香港大学
摘要:作为前英国殖民地,并在1997年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为公法与国际人权法的互动提供了有研究价值的一个个案。自1991年起,透过殖民地宪法文件的修订及立法方式,《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人权规范在香港开始具有宪法性效力,并且可为本地法院适用,作为违宪审查中审查立法及政府行为是否违宪的基准。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后,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成立的新宪制下,香港法院继续行使这种违宪审查权。 本文概述了香港法制中国际人权法规范的适用情况,透过香港近年来的一些重大案例,阐明了公法和国际人权法在香港互动的情况。并试图在国际及全球性脉络中,探求香港个案的定位,为研究香港公法与国际人权法的互动和汇流建立一个概念架构。
关键词:香港;公法;国际人权法;违宪审查
访问量:8沈岿,北京大学
摘要:2010年国家赔偿法的修订,并未把怠于履行职责致害赔偿统一地、明文地写入新法之中。然而,此类国家赔偿的依据以多种形式存在。通过法律解释,行政怠职致害的各种情形,皆可纳入国家赔偿范围;相比之下,司法怠职致害赔偿的依据较为零碎,需实务谨慎开拓其范围。更为重要的问题转而落在怠于履行职责之认定和致害赔偿责任之确定上。前者需认识到作为义务来源的多样化,避免陷入机械法条主义;后者应视怠于履行职责直接致害、与自然原因或受害人原因结合致害、与第三人侵权共同致害的不同情形,确定国家赔偿的全部责任、部分责任、连带责任、按份责任和补充责任,而不宜奉行单一的责任承担方式。
关键词:怠于履行职责;不作为;国家赔偿
访问量:8陈帮锋,厦门大学
摘要:我国的监护人责任制度效法于1922年《苏俄民法典》第405条,贯彻无过错责任,’同时使用公平责任以济其穷。公平责任的体现是行为能力欠缺者有财产时监护人得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与第2款是主从关系,前者规定的是外部关系,后者规定的是内部关系,后者是对前者的补充说明,只有适用了前者才有后者的适用余地。
关键词:监护人责任;未成年人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2条
访问量:26程岩,清华大学
摘要:功利导向的风险规制语境中,刑法主要采取的是应急式的政策性对策,恐慌性立法和舆论对司法的挤压使得刑法自由保障功能受到威胁。刑法应主动融入风险权利义务话语体系,理性识别风险、选择刑法对策,在有限的刑法空间内为风险规制实现提供最有力的支持。风险社会的权利义务体系,核心在于建构符合公平原则的公民权利、义务和政府权力的关系结构,合理分配风险获利群体、风险定义群体、风险弱势群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并将其作为刑法规制对象的选择基础。具体刑法对策上,风险刑事法网的有限扩张、风险预防原则主导下的刑法前置,较之传统权利义务基础上,突破责任原则的刑法制度技术革新,更具实质合理性。
关键词:风险;危险;规制;刑法理性
访问量:7王莹,中国人民大学
摘要:德国刑事法上近年来出现了扩张构成要件、刑事可罚性前置以及保安处分大量适用的发展趋势。这一发展趋势被德国刑法学者Guenter Jakobs认为已经超出了传统法治国市民刑法的范畴,具有“敌人刑法”的特征。Jakobs的“敌人刑法理论”自创立以来,一直为西方刑法学者所诟病,几乎是当今德国刑法学界最具争议的理论。近年来批判敌人刑法理论的文章可谓汗牛充栋。究竟敌人刑法是一个什么样的理论?西方学界关于敌人刑法如火如荼的争论在中国有没有现实意义?本文将循着Jakobs的思维路径,对由于过多转述与批判而有失真之嫌的敌人刑法理论进行文本还原,力图探求其理论真谛,尝试对以上问题作出回答。
关键词:敌人刑法;刑事可罚性前置;规范适用;法益保护;社会风险防御
访问量:3孙万怀,华东政法大学
摘要:司法审判中对于民意的重视已经提高到了司法政策的层面,并且在实践中逐步被推广,进而成为一项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从逻辑角度来说,在司法领域中往往是一种涉案民意或者说涉诉民意,其形成的出发点往往是自我情感,是民众“义务警员”倾向所折射出的对刑罚的高度关注。刑事司法的不可妥协性决定了民意在其中没有作用的空间,刑事案件的专业化特征则决定了民意的虚妄,在刑罚权不能让渡给被害人的情形下,让渡给民意是无法想象的。如果允许刑事司法向民意妥协,看起来似乎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实际上是以牺牲整个法律正义为代价,是以牺牲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为代价,其最终的结果是法律可以被任意解释。在民意一元化和法官缺少能动性的情形之下,权力或缺少克制,或以民意为外衣,司法常常表现为对一元化民意的屈从。敢于和民意对抗有时是最为可贵的品质。
关键词:解构;民意;刑事司法;权力
访问量:7蔡彦敏,中山大学
摘要:在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情势下,我国越来越多的地方检察机关以原告身份提起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此同时,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上的缺失问题也日益凸显。笔者认为,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具有法理依据,域外国家和地区亦具有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我国民事诉讼立法应及时予以修改以作出积极回应,建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明确赋予检察机关提起此类诉讼的主体资格,同时,应当厘清检察机关的环境民事公益诉权与其他环境受害人民事诉权之间的关系,并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可调解性或可合意性以及诉讼费用等具体问题作出规范。
关键词:环境公益民事诉讼;检察机关;环境民事公益诉权;调解;诉讼费用
访问量:27郁光华,香港大学
摘要:现有的关于正式法律对经济发展作用的文献大多着眼于法律的保护功能。了解中国法律和经济现状的发展的学者们的主流观点是正式法律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不大,但是迄今为止尚无充足的证据支持上述观点。除了指出正式法律在合同履行和财产保护方面对中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外,本文还指出了法律的其他作用,包括信号作用和自我承诺作用。
关键词:正式法律;合同实施;财产权;信号功能;自我承诺功能;经济发展
访问量:11伏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摘要: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传统的银行业“太大不能倒”原则面临越来越多的质疑与挑战。建立在银行系统重要性与公共性基础之上的“太大不能倒”原则有其合理性一面,但该原则的适用也带来道德风险、竞争原则的破坏、财政负担等巨大负外部性。美国《2010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通过建立大型银行清算程序最终放弃了“太大不能倒”原则,同时法案建立了系统风险应对机制以预防大型银行倒闭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该立法反映出美国银行监管的价值取向由“系统风险优先”向“公共利益与系统风险并重”的转变。
关键词:太大不能倒;银行监管;系统性风险;公共性
访问量:17桑本谦,山东大学
摘要:作为一种执法方式,“钓鱼执法”根源于许多复杂的社会因素,尤其是因出租车管制而加剧的黑车泛滥以及由“取证难”引起的执法难题。上海“9·6事件”和“10 · 14事件”发生后,不负责任的专家意见、情绪化的媒体舆论以及政府有关方面的应对失误等多方面因素错综交织,把两起普通的“错钓案”放大为网络群体性事件。叫停“钓鱼执法”的直接后果是迫使执法机关陷入“后钓鱼时代”的执法困境,而复活“机会提供型”的“钓鱼执法”、规范“私人执法”、重新界定“非法运营”则是突破困境的法律对策。
关键词:钓鱼执法;后钓鱼时代;黑车;出租车管制;陷阱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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