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外法学 > 国内准入歧视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国内准入歧视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廖志敏,华东政法大学

随着中国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大、以及中国日益深入地融入全球分工,中国国内法制对其国际经贸活动的影响日益显著,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就国际贸易法来说,学界在对WTO、国际争端解决、反倾销与反补贴、国际货物买卖等传统话题继续保持关注的同时,{1}也有许多研究者关注国内法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例如,有国内学者将国际贸易法定义扩展为“调整各国之间贸易关系以及与之有关的其他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主张将国内贸易法规范归入国际贸易法研究范畴;{2}Roger Noll讨论了如何通过国内监管法律的改革来消除贸易壁金问题;{3}Jianhong Zhang和Arjenvan Witteloostuijn讨论了1992年后中国外汇、关税改革对外贸的影响;{4}再如有学者针对中国屡屡被他国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状况,强调应完善国内产品技术法规及其管理体制,促使企业提升产品质量;{5}还有学者发现,由于中国国有外贸企业和出口企业产权制度不明晰、经营行为呈现短期化倾向,间接引发了贸易摩擦。{6}
    遵循上述文献的理论脉络,本文对影响中国对外贸易的国内法制环境进行了进一步研究,并发现,1992年后中国私营企业法制保障、特别是市场准入的放开,对于中国今天成长为国际贸易大国起到了重要作用。上述发现来自于我们对“温州假货”事件的案例研究。上世纪80年代,产自温州的假冒伪劣产品在国内外泛滥,严重影响了中国产品的国际声誉。例如,来自温州的皮鞋等伪劣产品在俄罗斯市场引起了恶劣反响,俄罗斯街头曾经出现针对温州货的游行示威。{7}前总理朱镕基透露,当年俄罗斯政府多次就假冒伪劣问题向中国政府投诉,“严重影响了我们国家的声誉”。{8}但1992年后,温州产品质量迅速进步,一大批企业通过了 ISO国际标准认证,国际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今天,温州的皮鞋、服装、低压电器等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据着重要位置,成为“中国制造”的一个代表品牌。本文发现,温州产品质量问题的解决,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1992年后国内私营企业法制环境的改善。本案例表明了一国国内法对于其国际贸易的重要意义,并显示了国际经济法研究不应将国内法与国际法研究割裂开来,而应将相关的国内法问题作为本学科的有机组成部分加以研究,这样才能为我国国际贸易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一、“温州假货”事件回顾
    1978年经济改革开始后,浙江温州地区的私营工业和市场贸易迅速发展起来。温州早期的产业主要是家庭轻工业,如皮鞋、服装、眼镜、打火机、低压电器等。在计划经济时代,各种小商品普遍短缺,温州的小商品刚好填补了以重工业为主的国营工业体系留下的空白,其产品在外地销路很好,本地经济也很快发展起来。
    然而,随着温州产品行销国内外,其质量问题也变得突出。最有代表性的是温州的劣质皮鞋。1985年8月,《经济日报》刊登了反映温州皮鞋质量低劣的投诉,引起较大社会反响。{9}此后,类似投诉在各地出现。事件的高潮,是杭州“武林门烧鞋”事件。1987年8月8日,杭州市商业部门在武林门广场当众烧毁查获的5000多双温州劣质皮鞋。武林门烧鞋事件使温州皮鞋为社会广泛关注。此后,温州鞋在全国各地被“围追堵截”:1988年4月,南京某商场的温州皮鞋专柜因出售劣质皮鞋,被群众捣毁;不久,长沙、哈尔滨、株洲等城市也相继发生了火烧温州鞋事件;温州劣质鞋在上海、锦州、辽阳、长汀、柳州、大理等城市被查处并曝光;石家庄、武汉、长春、哈尔滨等十多个城市明令禁止销售温州鞋;许多商场挂出“提高警惕、勿买温州鞋”、“本店无温州货”的招牌。{10}当年上海举办的轻工博览会,甚至也打出了巨幅告示:“本展览会拒绝温州产品参加”。{11}温州皮鞋的影响也波及国外,影响了我国对外贸易关系。当时,有许多皮鞋被出口到俄罗斯等国家,其糟糕的质量引起消费者不满。俄罗斯街头一度出现了不少“反对温州伪劣产品”、“把温州人赶出俄罗斯”的标语。{12}新华社还报道过一个故事:1990年7月,商业部部长胡平在武汉百货商场考察时买到一双“三无”皮鞋,第二天就掉了后跟。部长大为气愤,责令严查。尽管事后证明该皮鞋并非温州出产,但是,当时几乎每个人的第一直觉,都以为部长买的是温州货。{13}这个故事显示着当时温州皮鞋的信誉不佳。
    从质检数据看,1986年,据温州市标准计量局等部门的检测,胶粘皮鞋合格率为24.2%,在1988年,胶粘皮鞋合格率为52.7%。{14}据鹿城区鞋类质检站的报告,1989年,抽检皮鞋的剥离强度合格率仅28%;1991年,抽检皮鞋的14项指标全性能合格率为14.29%。{15}据鹿城区鞋业协会的数据,1989年前,温州鞋的剥离强度合格率不到30%,全性能合格率才10%左右。{16}为什么温州皮鞋质量很差?技术层面的原因是工艺不合格或者偷工减料,例如:用于制作鞋面的皮张被过度分割,导致皮子过薄而容易破裂;用杉木或朽木代替椴木做鞋跟,用劣质合成革做托底,导致鞋跟固定不牢,容易掉跟;用劣质铁片做勾心,用劣质纸板做夹层,导致皮鞋易变形;使用劣质土制氯丁胶,或者在胶水中过量掺水,导致皮鞋易脱胶;制作鞋底的橡胶底含胶量低,碳酸钙、陶土成分多,造成鞋底易断裂等。{17}这样,皮鞋的使用寿命很短,穿不到几天就裂缝、掉跟、脱胶,雨水一泡就变形,于是被冠以“晨昏鞋”、“星期鞋”、“过街鞋”等绰号。{18}
    温州伪劣产品的另一个代表,是乐清县柳市区的劣质低压电器。1984年7月23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批评温州乐清县柳市区低压电器质量问题严重。随后,《经济日报》、《经济参考》、《中国机械报》等媒体也发表了批评报道。1984年7月24日,国家煤炭部下发文件称,由于温州乐清县柳市镇的劣质低压电器在各地频频引发事故,煤炭部通令下属企业,不准购买温州柳市的低压电器产品。{19}机械工业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还向温州发去函件,要求对柳市低压电器市场进行整顿。{20}1985年,国家低压电器产品检测中心曾抽查柳市区生产的开关断路器,10个厂家,8种规格,22台产品无一合格。{21}在柳市的家庭作坊里,用铜代银做触头是普遍的情况,铜触头使得开关的使用寿命显著下降,这是导致发生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同时,将回收的废旧电器进行抛光、拆卸重组,加以翻新后重新出售。再有,由于制作设备如模具、车床的落后,电器塑料外壳毛糙、规格型号不精确、螺丝口衔接不严密等是常见的情况。绝大多数皮鞋和电器都不标明真实生产厂家,而是含糊地冠以“中国制造”、“上海制造”之名,或者假冒外地国营大厂的名义。在柳市街上,许多店铺里出售有各种各样的厂名、商标名的铭牌等,采购商可以随意挑选购买、并粘贴到这些劣质低压电器上。尽管乐清县政府对电器业进行了多次治理整顿,但是,假冒伪劣情况不见改善:1989年,国家技术监督局的一份报告称,各地发现的伪劣低压电器,多数来自温州乐清柳市镇。{22}
    温州小商品质量普遍不佳,非皮鞋和低压电器独然。1986年、1988年当地质检部门两次对当地市场抽检,结果显示各类小商品合格率都很低,显示质量问题的普遍性。{23}而80年代后期,永嘉县的劣质阀门,苍南县的假商标、假广告,瑞安县的劣质服装,皆闻名一时。永嘉县生产的阀门,合格率不到20%;乐清翁洋的矿灯,经国家经委和煤炭部抽样调查,以不合格通报全国。{24}在以服装业闻名的瑞安县,1980年代末,莘塍区上中下三个村制作的衬衫都冒用上海名牌商标;1989年上半年,当地共查获2万件衬衫,假冒了上海的海螺、司麦脱、钻石等商标,羊毛衫则仿冒“上海”、“玉泉”、“新艺”等品牌,此外还有仿冒“梦特娇”等国外名牌的;1989年全年共查获假冒商标标识46万张,商贩从个体户手中买来服装后,钉上假冒商标出售。{25}进入1990年代后,温州的产品质量仍不见改观。对于这一点,除前述瑞安县1990年的史料可说明问题外,1990年5月,针对温州柳市区销售无证、假冒伪劣电器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文件,要求严肃整顿柳市电器市场。{26}据说这是建国后国务院第一次直接下文到镇一级单位。{27}紧接着,国家七部局会同省市县组成二百多人的庞大工作组进驻柳市,进行了长达半年的治理整顿。{28}这亦可佐证当时产品质量问题的严峻。
    皮鞋业的情形,也大抵如此。1990年11月,轻工业部等六部委发出《关于坚决制止生产、经销伪劣鞋类的通知》,对浙江温州和福建晋江、泉州等地的伪劣鞋类产品进行谴责,并要求对上述地区的皮鞋企业进行整饬。{29}六部委还组成联合工作小组进驻温州,对当地皮鞋企业进行整饬。{30}另外,如前所述,1991年,温州抽检皮鞋的14项指标全性能合格率仍仅有14.29%。{31}
    但此后不久,温州产品质量突然开始改善。以皮鞋为例。有研究称,从1992年起,一批知名皮鞋企业开始在温州出现;{32}1992年7月,在国家技术监督局对全国各省市制鞋业的统一检验中,温州皮鞋合格率达77%,高于全国水平68%;{33}据当地报纸报道,1993年,在中国轻工联合会首届“中国鞋业大王博览会”上,温州皮鞋企业有10家获奖,占获奖企业的21%;1993-1994年鹿城区的鞋业抽检中,剥离强度抽检合格率达97%,全性能合格率达76%。{34}据地方志记载,1994年鹿城区的抽查结果显示,剥离强度抽检合格率“由整顿前不到30%变为92.8%”;{35}据鹿城区鞋类质检站的数据,剥离强度合格率“从1989年的28%提高到1993年的96.26%”,14项指标全性能合格率“由1991年的14.29%上升到1993年的74.41%”;{36}“1994年鹿城区检测结果,皮鞋剥离强度合格率为98%,1996年达到99.68%;全性能合格率1994年为81%,1996年达到89.1%;1996年国家鞋类产品检验监督中心对胶粘皮鞋全国统检,鹿城合格率为90.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7%,长城、吉尔达、三鹰3家排列全国统检前20名”。{37}(参见图1)
    图1温州皮鞋综合性能合格率的变化趋势{38}
    (图略)
    1990年代中期,温州出现了“奥康”、“康奈”、“吉尔达”、“巨一”、“东艺”、“红蜻蜓”、“奥古斯都”等一大批著名皮鞋品牌和企业;1997年,中国轻工联合会评比“中国十大鞋王”,有三家来自温州,另有18家企业获佩真皮标志;2001年,温州共有四家企业获得“中国十大真皮鞋王”称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正式授予温州“中国鞋都”称号。{39}
    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变化也发生在低压电器行业。笔者没能找到质量检测数据,但可以推断,低压电器质量的显著进步大致是在1992—1993年开始,因为在1991年的时候,柳市镇的低压电器行业还在遭受治理整顿,但到了1993年,乐清市低压电器行业的226家企业,申领到机电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535个,有100多家企业领取了电子行业的生产许可证;许多企业领取了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40}1994年,柳市掀起了一股企业兼并浪潮,组建了正泰、德力西、天正、新华四个企业集团,其中新华集团跨入全国乡镇企业500强行列。正泰集团公司成为全国低压电器行业和温州地区首家通过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41}1996年,柳市形成了20余家企业集团,新华、正泰、德力西、天正晋升为国家大型二档企业,全镇有8家产值超亿元的企业;1997年,柳市镇有18家企业和集团公司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柳市已占领全国30%以上的低压电器市场,成为全国最大的低压电器生产和出口基地;1997年底,柳市有7家企业集团被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为全国性无区域集团,146家企业领取了401个部颁生产许可证。{42}
    1999年底,柳市年产值超千万元的企业有115家,5千万元以上的企业23家,产值超亿元企业9家,6家企业跨入国家大型企业行列。全市企业持有部颁生产许可证3200多个,中国电工委员会安全认证150多个,通过美国UL、欧共体CE等认证200多个,成为全国同行业持证最多的生产基地。有100多家企业通过了 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正泰、德力西或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天正等5个商标或浙江省、温州市著(知)名商标,正泰牌低压电器等13个产品获省、市名牌产品。{43}
    上述事实,显示着柳市产品质量的显著改善。至于发生改善的时间,如果说1993年柳市企业大批获得生产许可证尚不足为凭的话(后文将说明,这也可能是1992年后对企业放开准入管制的直接效果),1994年正泰公司获得国内首家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则可以证明柳市产品质量已在进步。而到了1997年,柳市镇有18家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的事实,则更加能够说明柳市产品质量的普遍改善。《消费时报》1994年6月的一则报道,反映出产品质量的变化是普遍的:
    原来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皮鞋、低压电器等产品质量已有显著提高。经省市两級经常性监督检验表明,温州皮鞋合格率已稳定在80%以上,乐清柳市的低压电器等产品获部級生产许可证的达300多家,永嘉阀门在近两年省市监督检查中合格率均在80%以上,原来反映极为强烈的苍南虚假广告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44}
    根据上述报道,产品质量的改善是在1994年之前就已发生。联想到1991年温州皮鞋奇低的14%的合格率、以及1990—1991年间国家还在对皮鞋和低压电器市场进行大规模的治理整顿,我们不禁要惊讶温州产品质量进步的神速。问题是:为什么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温州人似乎在竞相生产伪劣产品,始终没出现有信誉的名牌产品和企业?为什么进入90年代后,产品质量又迅速地改善了?
    二、传统解释之不足
    一种解释是说当年温州企业主缺乏商业道德。这显然缺乏足够的说服力。为什么1990年代以后温州企业家又开始“讲道德”了?一个社会中,人们的道德素质应该是相对稳定的,不会莫名地大起大落。何况,即使商人只讲盈利、不讲道德,也并不意味着他们都会竞相生产伪劣产品。亚当·斯密曾有名言道,我们能吃到可口的面包,并不是因为面包师的仁慈和慷慨,而恰恰是因为他们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在竞争下,只有努力改善服务才能获得更多的客户。因此,在温州的案例中,即使伪劣产品的盛行不能排除道德因素,我们也还要回答:为什么亚当·斯密描述的市场竞争机制失灵了?
    另一种解释是对制假贩假行为的处罚不足,无法有效遏欺诈的动机。法学界有个流行的说法:“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言下之意是对于市场中的违约欺诈等行为,需用法律严格制裁,市场才能顺利运行。那么,温州当年伪劣产品泛滥,是否由于早年产品质量监管法律缺失或者政府监管不足?这个说法似乎有一些证据支持:一,1990年到1991年间,国家对温州皮鞋市场和低压电器市场进行了大规模的整顿;二,1992年到1993年间,国家对产品质量问题非常重视,相继出台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三,温州市政府在1993年开展了“质量立市”运动,出台了若干措施。那么,温州产品质量的进步,是否是由于此前的法制建设和执法运动取得了效果?但笔者仍有疑问。各级政府针对伪劣产品的整顿,从80年代中期起就未曾间断。早在1984年,中央媒体曝光柳市伪劣低压电器之后,当地就组织过大规模的整顿;1986年,又进行了一次整顿,当地政府并建立了柳市电器总厂和低压电器质量测试中心;1987年6月,柳市的一些伪劣产品在上海被查处;1988年,国家工商局对柳市伪劣电器产品提出批评。在皮鞋行业,1987年杭州烧鞋事件后,当地政府就对皮鞋市场进行整顿,并由政府牵头组织了行业协会进行管理;1989年2月,鹿城区政府成立了鞋业质量整顿领导小组,对全区鞋类产品进行全面整顿,制定验收规则,逐厂进行考核验收,通过验收者才发给合格证,对质量不合格者扣留营业执照,停业整顿等措施。{45}但在1991年,皮鞋合格率仍然很低。既然此前多年整顿不见成效,很难相信90年代初的整顿会成为例外。而且,如果整顿是伪劣产品浪潮被遏制的主要原因,那么要保证伪劣产品不卷土重来,同样力度的整顿就必须保持下去。但是,1990—1991年那样力度的整顿此后再未出现,而区域性的伪劣产品浪潮也未再出现。
    那么,是由于技术或资本的缺乏导致产品质量差么?温州的主导产品皆属轻工业品,并不属于技术密集型或资本密集型产品。以皮鞋为例。温州鞋革业源远流长,久享盛名:南宋时,温州已有皮鞋专业户;在明代,温州靴鞋已被列为贡品;清朝后期,温州府前街一带皮鞋作坊已较集中,出现了“叶三进”、“大陆”、“美禄”、“荟康”、“美最时”等店,均为前店后坊,贸工一体,手工操作,产量不高,但用料考究、制作精良,名闻遐迩;民国初,府前街已形成了皮鞋专业一条街;20世纪20年代,温州城出现了制革街、皮鞋街、皮件街“三条街”,各种牌号的制革、皮鞋、皮箱、皮件作坊商店鳞次栉比;30年代初,温州皮鞋产品已远销新加坡、菲律宾、印尼等东南亚国家。建国后,温州皮鞋也表现不俗:1961年,由于温州制革厂取得猪皮植鞣的全国首创成果,市区率先采用猪皮制作皮鞋,开全国之先河;60年代,推出大众化的工农皮鞋;70年代,东方红皮鞋厂突破禁区,生产出一批半高跟胶粘皮鞋,成为当时闻名厂家;“乘风牌”女皮鞋风靡一时,80年代曾3次获省优称号,曾引得女青年排长队在厂门市部购买。全国第一双硫化皮鞋也诞生在温州。{46}总之,温州皮鞋早在资本与技术都不发达的前工业时代已享有盛名,而到了1991年,仅鹿城区皮鞋产值已近6亿元、鞋类企业达1450家、从业人员4万多的情况下,{47}很难想象是资本或技术原因导致皮鞋合格率只达14%(参见图1)。
    同样,在柳市镇,1990年,生产低压电器及零配件的乡镇企业有765家,家庭工业户1544户,门市部1267个,从业人员6.5万人,年产值数亿元。{48}另一说为,早在1988年,柳市镇、乐成镇的全镇企业销售产值分别达到33亿元和17.2亿元,创利税3.247亿元和1.69亿元。{49}低压电器(即电器开关)是比较低端的轻工业产品,基本的技术要求并不高。既然已经达到这么大的生产规模,按理也不缺乏资金来做必要的技术改革。
    以服装业来说,1988年,瑞安县的塑革鞋、织袜、编织三大产业的产值分别达到1500、600、1500多万元;产值超百万的企业有七八家。{50}1990年,莘塍上中下三村已经有服装加工户300多家,仅场桥乡就有羊毛衫织机4000多台,年产值7000万元以上;城关的工业品一场就有棉布经营户500多户,年经营额以亿元计,围绕棉布市场形成了一个有1500多家商铺的服装市场,“品种齐全,款式新颖”;莘塍的衬衫“制作精良,连上海的行家也认为不错”;但是,当地服装企业很少有人打自己的品牌,绝大多数的服装都假冒上海甚至外国品牌。{51}种种证据显示着温州企业家当年所缺的不是资金或技术,缺的是重视信誉、重视品牌的动机。
    三、“挂户经营”的前因后果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温州企业主不重视信誉和产品质量呢?本文认为,关键原因是当年国家对私营经济的准入歧视政策。以下笔者将用大量事实说明,在1992年前,由于国家对私营经济施行了严格准入管制等歧视政策,使得温州企业被迫普遍实行“挂户经营”的运作模式。在“挂户经营”模式下,企业家对产权保障没有长远的预期,也无法防范其他企业搭便车,这导致企业家不愿改进产品质量。而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以及中共十四大确定了建设市场经济的目标之后,国家对私营企业的准入歧视放松,温州私营企业纷纷独立,企业家有了自己的名称和品牌,有了可靠的产权保障预期,于是1992年之后,温州的产品质量迅速得以改进。
    1978年改革开放后,温州许多家庭办起了小工厂,生产皮鞋、低压电器、纽扣等小商品。国营和集体企业的工人也纷纷离开国家集体单位,创办家庭工厂。许多农民离开土地,成为到外地推销温州产品的供销员。温州的推销员数量众多,足迹遍布全国,为温州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被称为温州“十万供销大军”。
    但是,在相当长时间里,国家对于私营经济的政策却仍然存在着严重的歧视。1981年10月17日,为了解决城市剩余劳力就业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广开就业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应当允许经营者请两个以内的帮手,有特殊技艺的可以带5个以内的学徒。”在温州,1980年温州革委会发布《关于对个体工商业户进行全面整顿、登记、发证工作的报告》的通知(浙温市革委[80]244号)。一批通过审核的个体工商户被颁予了营业执照;不过,当时只有城市居民才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农村居民还没有资格。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承认了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参见82年宪法第十一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但是,雇工超过8人的“私营经济”仍然是资本主义的范畴,是不允许的。{52}1986年《民法通则》中列举的私有制市场主体中,只有个体户,没有私营企业,企业中只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类型。各类市场主体必须基本需要经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才能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对于私营经济还存在严重的行业准入限制,经营方式也受到诸多限制。{53}在80年代早期,私营经济常被视为“资本主义”和“投机倒把”进行打击。198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运动也波及到了温州,柳市镇成为了重点。5月20日,浙江省委派工作组进驻柳市,对私营企业进行查处。在这次运动中,当地最著名的8个农民企业家被抓捕、判刑或通缉,当时被称为“八大王”事件。“八大王事件”使地方经济受到沉重打击,柳市工业总产值从1981年的1.39亿元剧降到1982年的1.08亿元。{54}柳市的家庭工业户人心惶惶。不久,洞头县发生了一起虾米案:一些农民把渔村的虾米收购起来运销外地,结果被当作投机倒把进行打击。{55}
    此后政策环境有所改善。1983年,《人民日报》等报刊和温州电视台对柳市的低压电器生产做了肯定报道。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鼓励发展乡镇企业;1984年3月1日,中央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报告指出,发展乡镇企业的总方针是热情支持,积极引导和管理,使其健康发展;并且提出乡镇企业的范围从过去的公社、大队两级扩大到农民联营企业、其他形式的合作企业和个体企业。于是,温州地方政府对“八大王”进行平反,释放了在押的农民企业家。{56}这些事件体现出,当时私营经济身处的政策环境还相当不稳定,忽晴忽雨。总之,在80年代前中期,虽然国家原则上承认了小规模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的合法性,但是规模稍大的私营经济仍是非法的,其经营资格和财产权利得不到法律保护。私人企业很容易被冠以“资本主义”或“投机倒把”的罪名。
    当时,在温州以外的地区,国营和集体企业是社会经济的主体。温州个体户的客户多是公家单位,如果对方是个体户,他们就不愿与之做交易;如果私人企业没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国家银行就不会给他们设立账户,税务部门也不会给私营企业发票,而这些都是与外地公家单位做生意所必需的。甚至,温州的供销员在外地的住宿也会成为问题,因为在旅馆住宿需要当地政府的介绍信。此外还有其他困难,例如:私营企业的经营范围受到严格限制,它们很难从银行贷到款,很难申请到土地来修建厂房;许多原材料(如钢材、生产皮鞋所需要的皮革、生产低压电器所必需的白银等)的供应都由政府计划分配,私人企业很难从公开渠道购买。
    “挂户经营”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兴起的。所谓“挂户经营”,是指一个村里所有的家庭工业户都挂靠在同一个村办集体企业下面,所有家庭工业户对外都使用该村办企业的名称、执照、账号、空白合同,但生产、经营、管理彼此独立。所谓“村办企业”只是空壳,没有自己的生产、管理人员或车间,其主要功能是向家庭工业户对外经营提供一个合法身份,并向后者收取管理费。挂户经营流行,主要是由于私营企业申办执照、从事经营活动非常困难,于是不得不通过“挂户”获得一顶集体企业的“红帽子”。
    挂户经营据说发源于苍南县金乡镇金星村。该村1979年办了一个集体企业,叫金星文具厂,经营了大半年没有一点利润。为寻找出路,村干部把工厂分为四个车间,对车间实行“五统十自”的“双层经营制”:统一领导、统一厂名、统一银行账号、统一按产值7%纳税、统一按产值7%提交积累和管理费(用于资金调剂和处理退赔款等),在“五统一”前提下实行分车间小组经营:“自找业务,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找场地,自制设备,自定产品,自学技术,自己生产,自负盈亏。”这样一改革,一年下来产值150万元,盈利13万元。随后,该厂从以车间为单位挂户,变成了以家庭为单位挂户。{57}
    很快,金乡镇其他各村也都采纳了金星村的经验。
    苍南县金乡镇共有5个村,每个村只办一个厂,对全村家家户户实行挂户经营,各户可单独或联合生产,作为村办厂的分厂或车间。厂部由厂长、会计、出纳、开票员等人组成,对外一个法人代表,统一账号和发票,统一纳税,统一提留集体积累和管理费,对挂靠户实行合同审查,开展质量监督,提供会计核算、信件寄发、资金调剂和合同兑现等方面服务。从事生产经营的各家各户完全自主,自筹资金,自找场地,自订业务,独立核算,盈亏自负。……{58}
    挂户经营很快在温州各地流行。例如,在瓯海县蟠凤村,该村成立了具有法人地位的“瓯海县蟠凤村塑料制品公司”,吸收全村的家庭工业、联户工业挂户经营,为他们“疏通商品和资金流通渠道”,即“提供银行户头、购销合同、介绍信、产品外销证”,合作社的出纳为家庭工业领款、汇款、存款等提供服务。{59}在瑞安县汀田乡的金后村,“塑料制品总厂”是该村唯一的合作经济组织,全村44个塑料拉丝联合体和223户家庭工厂全部挂靠在这个村办塑料制品总厂里。{60}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挂户经营”模式是温州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例如,1984年,在苍南县金乡镇,挂户经营者创造的产值占该镇工业总产值的89%。{61}“1985年(金乡镇)全镇工业总产值4100万元,其中‘挂户生产者’通过全镇27家集体办的总厂和4家公司,实现的产品销售额达3750万元,占91.46%。”{62}在平阳县,一万多家家庭工业户挂靠在140多户企业开展经营;该县腾蛟区,挂户企业税收占全区财政收入63%。{63}
    除了“村办企业”之外,几乎所有的政府部门——如共青团、民政局、人民武装部、外事办等——和国有或集体公司也提供挂户服务。例如,苍南县宜山区宜山镇上就有供销社、二轻单位、乡镇企业局及农民联合办的公司5个,所属的5个乡也各有一个农工商联合公司。当地人称这类挂户为“公司式挂户”。这些公司与挂靠户的关系更加松散,挂靠户可自由转挂或一户多挂,挂户公司为争夺挂靠户,彼此还存在激烈的竞争。{64}甚至,一些有门路的自然人也假借办厂的名义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然后以“挂户业务”为生。{65}
    在以劣质低压电器闻名的乐清县柳市区,乐清县委办1982年一份题为《关于社队企业有关情况的调查》的报告,描述了柳市“社队企业”走上挂户经营的经过:
    1980年春,柳市区在茗东公社召开春耕生产现场会,会上介绍了新民大队如何实行分车间“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加强企业责任制”,提高企业产值的经验。不久,分车间核算在柳市区普遍开始了,有的厂分成8个车间,有的分成十几个车间。有的车间只有三四个人。还有兄弟车间、父子车间。……分小车间后,车间不生产,成了“合同私人接,产品私人卖,利润私人得”的“影子”车间了。……合同挂钩完全成了合法化,据柳市镇的东仁宕等4个队办企业的统计,从1981年到1982年,总产值528万元,全系589个供销员所挂。例如,东仁宕大队五金机械厂就是120名供销员挂了142万元。茗东公社三里大队机械轴承厂1981年至1982年五月份,业务额达281万元,系102人所挂,……像这样的情况,在柳市区的企业中比比皆是……从1981年的情况来看,所谓的“厂”只是代开介绍信,代开税务发票,代汇支票领现金,收取管理费的只占3—5%而已,有的厂只有厂长、会计、出纳,一般还是大队干部兼,既无人,又无厂房设备;有的厂原来有点设备,但没有厂房(租用民房),现在也是民房归还,设备生了锈,有点厂原来有厂房,有设备,此时,有的“铁将军把门,黑蜘蛛上工”,有的租给了私人,有的变卖了。{66}
    在皮鞋行业,改革开放后,一些从国企或大集体皮鞋厂分流出来的职工办的家庭制鞋作坊,往往挂靠在国营或集体皮鞋厂下面,利用这些公家单位的销售渠道来销售自己的皮鞋。{67}温州最大的制鞋企业之一“吉尔达鞋业”公司,最早是在农村里挂了一个“社队企业”的名义。在此后的十余年里,这个家族企业先后使用过“社队企业”、“个私企业”、“街道企业(股份合作制)”、“联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的头衔,先后挂靠过黎一大队、水心街道、上海某集体皮鞋厂,最后在1991年改为“中外合资企业”。一位皮鞋行业的老师傅的回忆,证明皮鞋行业普遍存在着挂靠经营:
    1983年从集体皮鞋厂出来,我开始自己做,当时挂的是工艺鞋厂,是街道办的“小集体”,他给我发票,帮我(向银行)托收,我用他的账号,我给他10%(挂靠费)。当时还有人挂在街道办的服务公司,也可以开发票。……再后来企业规模大了,就变成直接的街道办的企业了,有自己的户头、发票了(按:指注册成为股份合作企业)。当时几个厂用一个招牌,发票拿到一个厂开,户头是一个,帐是一本。你问为什么不分开设厂?……当时办企业需要批准,那时(审批)很紧的,官老爷不办事,想办个企业不容易。工商不批,税务局就不给你发票。你问税务局难道不想多收税吗?收不收没关系,反正是国家的。你有关系、走后门可以办企业,没关系就办不上来。……{68}
    温州皮鞋行业还流行过“联营”。在1987年烧鞋事件后,当地政府对皮鞋市场进行了严厉整饬,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躲避政府整顿,温州的皮鞋厂纷纷开始搞“联营”。所“联营”的对象多是上海郊区某个不知名的国营或集体皮鞋厂,甚至是子虚乌有的皮鞋厂。从陌生的贩子手中花钱买来一份盖公章的“联营合同”后,温州的皮鞋厂就用“联营厂”名义销售皮鞋,至于上海那边究竟存不存在这个厂,人们既不清楚,也不关心。一位当年的鞋厂老板谈到此事时,笑称:“(产品)运出去的时候,路上遇到检查的,就拿出来(给他们)看一看:“喏,是上海的鞋子!……”{69}某报道称:
    1991年的时候,……在鹿城区,大街小巷抬头低头到处看到的都是鞋厂,有的一栋房子门口挂着几块制鞋厂的招牌。这些制鞋企业有80%以上的产品不打温州的牌子,打的是上海等地鞋厂的牌子。……有一些企业借用人家的牌子搞假联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那些打上海牌子的制鞋企业经营者……不愿宣传自己的企业和产品,不愿意做广告。他们说:“我们拿钱做广告,岂不是给上海鞋厂做,这样的事我们不干”。{70}
    总之,在80年代,温州农村集体经济名存实亡,基本是家庭企业戴着各种红帽子。在一些地方文献中,这种做法被冠以各种时髦的称呼,如“农业土地承包制在乡村工业上的成功应用”、“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责任制”等,{71}实际上,这只是“挂户”好听的说法,“统”只在“名义”上,“分”才是重点。
    在挂靠盛行的时期,也正是温州产品“糟糕”得出奇的时期。如前所述,《人民日报》等媒体集中“轰炸”柳市是在1984年,而柳市镇正是挂户经营发展较早的地区:1982年,柳市的社队企业已变成空壳,生产经营全由众多挂靠户处理,{72}而柳市的供销员数量已经占到生产者数量的二分之一,这些供销员把柳市的低压电器推销到全国各地的工厂、矿山。不久,柳市电器就因质量问题而出了名。就温州皮鞋来说,当温州鞋在全国各地被围追堵截、在当地被不断整饬的80年代中后期,也正是挂靠和“联营”盛行的时期。
    挂户经营的盛行,应是伪劣产品泛滥的主要原因。一方面,由于私营企业没有自己的品牌,他们不愿去努力改进产品质量,或者任何声誉投资。如前所述,在记者的调查中,那些挂上海牌子的制鞋企业不愿宣传自己的企业和产品,不愿做广告,他们说我们拿钱做广告,岂不是给上海鞋厂做,这样的事我们不干。”{73}另一方面,众多的家庭企业使用同一个“村办企业”或政府公司的名称,而彼此的原材料、生产、销售等所有环节又自行其是,当产品质量出了问题,很难找到实际生产者。而被挂靠的公司又等同于空壳,对挂靠户根本无法监督。挂户经营是不存在“市场准入”的,任何农户只要他愿意,就很容易找到愿意接收他的挂靠单位。在挂户经营的发源地金乡镇,当挂户经营盛行起来后,原先不在工厂里的,独户或联户要求挂名的,都一律被同意;在乐清县北白象乡某村,实行挂户经营后,无论哪户社员要办厂,村里都允许他挂队办厂的户头。{74}为了逃避监管,很多人刻意跑到其他地区挂靠。而被挂靠的企业、部门之间也存在着竞争,为了获得“管理费”,他们也不愿意对企业进行实质的限制。{75}有研究称:
    经济政策的不统一,使温州农村家庭工业出现了向那些综合性收费少的部门投靠、向那些管理不严的部门流动的倾向。而有些管理部门为了多收取管理费,多接纳个体企业,也有意无意地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不愿意把它们管起来。……有的单位甚至把盖好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纸整本地发给挂户购销员,购销员也随便转让给其他人。有的受挂企业属“四无单位”,或者早已停产关闭多年,公章、合同纸、银行帐号等整套的法人凭证照旧使用,使违法分子有机可乘。{76}
    挂靠户与受挂单位的关系非常松散,挂靠户可以很容易地更换挂靠单位,有的挂靠户同时挂靠在许多个单位。许多供销员身上同时带着好几个厂的介绍信、合同书等。这些供销员订回来合同,都不是自己生产,而是转让给家庭工厂或乡镇企业,{77}这样,一旦发生质量问题,购买方不但很难找到供销员,也无从寻找生产的厂家。柳市一位老供销员回忆:“那时我包里有七八个单位的假证件,一会儿打上海的牌子,一会儿打杭州的牌子。说是温州柳市来的,人家连门都不让进!”{78}“挂靠经营”导致有关的经济纠纷、甚至坑蒙拐骗行为大量发生。有研究称,那几年当地法院所受理的经济纠纷案件中,有90%是发生在挂户经营中的纠纷:
    ……“钱库个体工商业户林某等人以受挂企业钱库区信托贸易公司名义,于1983年向内蒙古某旗粮食局签订价值18万元的黄豆购销合同。林某一无经营业务知识,二无资金,三无仓库储存,结果将50万斤黄豆运回后,因堆放发霉变质而被迫折价处理,亏本3万多元,拖欠对方6万元货款。为此某旗粮食局提出起诉。”“苍南农民李某等两人以受挂企业的名义,与江西某厂签订了价值5吨的塑料条购销合同,销售后把所得款拿去做生意。后据苍南县法院调查,李某的受挂厂总共3人,只有一张破桌子和一间破房子,根本不生产任何产品,也无能力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宜山林某分别以三家受挂企业的名义与外省单位签订了4个合同,共骗取4.9万多元货款,携款外逃。”“瑞安县马屿兽医药械厂的挂靠户所制造的假黄连素,曾行销全国21个省市,销售额达33万元。”……{79}
    总之,挂户经营模式下,商人们具有很强的短期行为激励。当一个村里所有的家庭工业户都使用同一个村办企业的名义时,各家各户的合理行为就是,只要产品做出来表面上看得过去,能卖得出去就行了,至于生产成本,应该是越低越好。如果诚实经营、注重品质,反而会被淘汰掉,因为他们的成本比别人高,而且又会被别家搭便车。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温州人能够发明出以假乱真的喷涂技术和高超的皮张分割技术,为什么能够将劣质皮鞋外表做得非常精美,但皮鞋的质量却老是上不去。因为对挂户的家庭工业户来说,他们追求的只是皮鞋卖相好,价格低,能够卖得出手。至于皮鞋是否耐穿,他们并不关心。这样,市场声誉机制对这些挂户家庭来说,就起不了作用了。
    四、股份合作改革的有限作用
    1980年代末期,对私营经济的法律限制有所放松。1988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条例》。1988年4月12日,中国颁布宪法修正案,承认了私营企业的合法性,认为它是国有经济的“必要补充”。而在此之前的1987年下半年,温州市政府已经颁布了一些地方法规。据此,温州的私营企业可继续挂户经营,也可以申请注册为独立的“股份合作企业”{80}——所谓“股份合作企业”,其实是家庭亲友间联合组成的、比家庭工业户规模更大的私营企业。当地人将其称为“股份合作企业”,将其解释为一种新型的集体经济,是因为希望借此获得一个合法的身份。根据地方法规,股份合作企业有独立的企业主体资格,有自己的账号、发票、名称和商标,用不着再和其他人共用一个企业名义。因此,对企业主来说,股份合作制比挂户经营更有吸引力。据当地官方报道,1987年末,温州股份合作企业达到22000多家,已替代挂户经营成为温州民营企业的主要组织方式。{81}1990年,温州鹿城区对561家街道工业企业进行分类,股份合作企业占68%。{82}
    股份合作制的出现,使得本文的假说遭遇了挑战:如果挂户经营模式在80年代末已被独立的股份合作企业代替,那么产品质量在80年代末就应该有进步,但事实并非如此。到底怎么回事呢?我们的研究发现,准入歧视其实并未消失。80年代末温州的情况,并不像一些文献所声称的那样,挂户经营已经基本被股份合作制代替。由于事实上存在准入歧视,“挂户经营”仍然普遍存在。1987年,国家工商局在一份通知中指出:
    近年来,有些地方在企业登记工作中,审查不够严格,将某些个人投资、家庭投资、合伙人投资的私人经营的工商业定为集体企业,将一些国营或集体单位以下属企业名义代私人经营者申请登记的定为集体企业,有的还把挂靠集体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和私人经营的企业,定为集体企业。这些企业领取的《营业执照》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给司法机关审理某些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造成了困难,同时也给当事人造成不应有的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83}
    1989年,国务院发布一份文件(国发(89)60号文件),禁止个体户和私营企业挂靠国有和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不得弄虚作假,冒领国营、集体企业营业执照,也不得挂靠国营、集体企业(含乡镇、街道企业)名下经营。已经这样做了的,要立即纠正;拒不纠正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84}上述文件说明:第一,80年代末各地的确存在着普遍的挂靠现象,第二,国家禁止个体、私营企业“冒领”集体企业执照。这证明当时对私营企业仍然存在着严重的政策歧视,否则,是不应该会出现私营企业普遍戴“红帽子”的现象。
    在温州,根据1987年温州市《农村股份合作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对企业执照的申领仍然有严格的限制。例如第二条规定,合股企业“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方可经营若干行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生产经营的行业或产品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在申请登记时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根据暂行规定,要申办股份合作企业,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的审批是必要条件。根据该暂行规定第三条,“合股企业须持有村民委员会证明,经乡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工商部门才可能核发营业执照。第十九条规定:“合股企业归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有的企业由于归口情况,也可由本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所谓的“主管部门”,就是那些提供挂靠服务的部门。笔者在田野调查中获得的一个案例显示,主管部门当时具有较大的裁量权。有一位退休的企业家,原先是某集体企业负责人,80年代末,当她听说私人可以办企业之后,就提交了申请,但村委会主任没有批准她的申请,因为村主任担心如果她离开,“村企业里的老弱病残就没有人照顾了。”另一位企业家在访谈中说,1987年他的皮鞋厂经营执照是通过税务所的熟人办下来的,那两年皮鞋厂的执照可以私下转让。转让的程序,一般是双方谈好价钱后,到工商局申请修改注册信息,更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据他的说法,当时一个皮鞋厂执照的黑市价格约两三万元。{85}以当时物价水平而论,这是一个相当不菲的价格。牌照有价,足见事实上存在着严格的准入管制。此外,如前所述,一位退休企业家蔡××也证实,80年代末时,多个皮鞋厂合用一个牌照的情况常有,因为要申办企业太困难,政府部门的关节不易打通。这些口述信息分别来自不同时间地点、不同人之口,它们都表明在80年代末期要获得企业执照仍然比较困难。这个结论也得到官方数据的佐证。在1987—1992年间,虽然政府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条例,但是事实上,温州乡镇企业的数量并没有增加,反而出现了显著下降(参见图2)。这表明,纸面上的法律在实践中执行起来有很大折扣,对私营企业的准入限制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加严格了。
    图2温州市乡镇企业历年数量与产值(单位:个/万元){86}
    (图略)
    1990年前后,温州出现了不少“股份合作总厂”。例如,1990年,温州瑞安市最大的鞋类生产基地仙降镇成立了“以股金为联结纽带,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型的瑞安市塑胶鞋总厂”,“总厂与下属200多个家庭分厂·按比例投资入股,实行统一管理、双层经营、分级核算、自负盈亏”;随后,“在莘塍、陶山、马屿等区相继建立鞋类、织袜、食品、机械、眼镜等11家总厂。”{87}至于其经营模式,是“总厂对分厂统一领导管理、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检测发证、统一开票纳税、统一账号户头、统一商标管理;……以分厂为单位,分别包任务,包生产,包盈亏;总厂为分厂提供信息和优价的原材料零配件供应,企业内部管理和成本核算,市场窗口和营销结算……”{88}可见,所谓“股份合作总厂”,其实是从前的挂户经营企业顺应政策风向,换成了更好听的名字。这部分地解释了,为什么有一些研究者会以为“挂户经营已被股份合作制代替”。
    股份合作制改革没有对准入歧视的消除起到明显的作用,其原因其实不难理解。1989年国内政治风波前后,私营经济的政策气候非常紧张。在80年代末“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过程中,私营经济究竟姓社姓资的问题争议得很激烈。一些人认为,私营经济是孵育了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温床。1990年2月,《人民日报》发表长文“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指出“中产阶级、私营企业和个体户就是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经济根源”;1990年6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多元化观点”一文,指责那些支持私营经济的人,说他们企图从经济多元化中生长出政治多元化。{89}
    温州承受的压力更大。当时有舆论认为温州是“和平演变的温床”、“资本主义的复辟”、“中国的东欧”;从1989年8月到1991年7月,国务院曾三次派调查组到温州,考察温州模式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方向。{90}第一次调查后,调查组对温州模式的性质不置可否。第二次调查认为,温州经济在总体上符合社会主义原则。但在最后一次调查后,调查结论认为温州个体和私营经济比重比统计数据明显偏高,并以主要篇幅描述了“偷税漏税严重,雇工劳动条件差、强度大,假冒骗问题突出,……分配不公,冲击了国有、集体企业职工队伍”等“不容忽视的消极因素”;这等于是对温州私营经济做出了基本否定的评价。{91}在这样的形势下,温州私营经济受到了严重震荡。“在那两年,温州的大批私营企业老板或者在等待观望,或者出国投资,或者是借顶帽子,或者是关门大吉。”{92}
    另外,由于80年代末温州的产品质量问题严重,中央政府两次派联合工作组到温州督促整饬温州的私营企业。当时无论在皮鞋行业,还是低压电器企业,大部分小企业被关闭了,甚至许多原来有营业执照的企业也被吊销了执照。特别是在1990—1991年对柳市低压电器行业的大规模整顿中,上千家企业中除少数获得了许可证的企业得以保留外,大多数企业都被勒令停业。可以想见,在这样的气氛下,对私营企业的准入限制不太可能会消失。
    五、准入歧视的最终消除
    对私营企业的准入歧视是何时消除的呢?诸多证据表明是在1992年后。1992年初,邓小平发表南巡谈话,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并提出了衡量各方面工作是非得失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南巡谈话引起了巨大反响,并结束了80年代末开始的“姓社姓资”的争论。此后,江泽民等国家领导人先后就如何学习贯彻南巡谈话发表了讲话。7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论解放思想”的社论,号召在经济建设中要解放思想,破除旧观念。7月11日,《经济日报》头版刊登长文“社会主义也应搞市场经济”,引起广泛关注和转载。{93}10月间,中共十四大召开。十四大报告指出,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生产力的矛盾,强调要把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大会宣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80年代末以来对私营经济的质疑和攻击至此方始平息。{94}
    与此同时,在温州,对私营经济的准入歧视也在消失。1992年到1994年间,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在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方面对私营经济放开限制,{95}简化了私营企业的登记审批程序,取消了1987年股份合作制条例中关于申办企业需要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要求。{96}有许多证据表明,对私营企业的准入歧视的确消失了。例如在柳市镇,1988年,柳市只有4家企业拥有共5个部颁生产许可证;在1990到1991年的整顿过后,在当地政府的扶持下,柳市也只有24家企业获得了共65个许可证;{97}而在1993年,柳市拥有机电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已经增加到226家,许可证总数达535个,还有100多家企业领取了电子行业的生产许可证,有许多企业领取了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98}短短一两年间,柳市企业获得的许可证数量突然增加了10倍!这说明1992年后,国家有关部委放宽了许可证的审批条件。再来看温州各地的企业数据。1992年鹿城区全区皮鞋企业1230家,到1994年达1882家,皮鞋企业数量在1992年后有明显增长。{99}在温州瑞安市,1992年政府“放宽政策,大力扶持新企业”,“放宽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与方式等各方面的限制”,“全年新登记企业……比上年增加112.5%。”{100}
    更直接的证据是:1992年后,温州的私营企业数量及产值急剧增加,而集体企业数量及产值同时急剧减少,两者呈现巨大反差(参见图3、图4、图5、图6)。随着准入管制的放开,私营企业不再需要挂户服务,故可以推断,伴随着私营企业数量的剧增,依靠“管理费”过活的集体企业的数量将会显著减少。我们所找到的温州苍南县和柳市镇两地的数据,都符合上述预测。1992年前后,温州柳市镇和苍南县的村办企业——这正是在管制时代提供挂靠服务的集体企业——的数量迅速减少。在柳市,1991年还有村办企业18家,但在1992年间,绝大部分村办企业突然都消失了,只剩下3家企业。两三年后,柳市的村办企业全部消失了。在苍南县,1991年,苍南全县共有109家村办企业,此后迅速减少。尤其是在1994年,短短一年间,村办企业从75家变成了17家,绝大多数村办企业都消失了(参见图3、图5)。与村办企业的情况相反,无论在柳市还是在苍南,两地的私营企业(即“股份合作企业”)在同一时期则在迅猛增加。在柳市镇,从1991年到1994年间,股份合作企业从236家迅速增加到887家,增长近4倍;特别是在1992到1993年一年间,柳市镇的股份合作企业从397增加到711家,增长近1倍。在苍南县,仅仅在1992到1993年一年间,合作企业的数量从1421家增长到13763家,增长近10倍(参见图3、图5)。1992年后私营企业数量的剧增,和同时期村办企业数字的急剧减少形成鲜明对比。这些数字吻合了我们的推断:1992年以后,当地政府对私营企业的准入管制取消了,在短短的一两年间,绝大多数私营企业都脱离了村办企业,自立门户。从前靠管理费生存的村办企业难以为继,纷纷倒闭了。
    综上所述,1992年及其后的两年,是温州私营企业法规改革最彻底、准入管制撤销最彻底、企业挂户经营现象消失最显著的时期。
    图3柳市镇不同类型企业历年数量(单位:个){101}
    (图略)
    图4柳市镇不同类型企业历年产值(单位:万元){102}
    (图略)
    图5苍南县不同类型企业历年数量(单位:个){103}
    (图略)
    图6苍南县不同类型企业历年产值(单位:万元){104}
    (图略)
    随着政策歧视的消失,以及随着私营企业纷纷获得独立的经营主体资格,可以想见,温州企业家对未来会更有信心,其短期行为倾向会消失,因此他们开始愿意增加投资,改造设备,改进技术。他们会变得重视产品质量,重视自己的信誉。一个证据就是,温州全市非国有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在1992年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参见图7)。
    图7温州市历年非国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额(单位:万元){105}
    (图略)
    而温州产品质量的普遍改善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发生。如前所述,温州皮鞋合格率1991年只有14%,1992年上升到77%,1993年是76%,1994年是81%,1996年达到89.1%,并且出现了一大批名牌皮鞋。再如,1992年柳市电器企业大批获得国家的生产许可证后,1994年开始出现首家通过ISO国际质量认证的企业,1997年通过ISO认证的企业达到18家,同时,柳市出现大批规模巨大的低压电器集团。也是在90年代中期,温州的服装业等领域也出现了一批名牌产品。这些现象验证了我们的推断:当准入歧视和挂户经营消失时,产品质量就应该发生迅速改观,因为温州企业家当时缺的不是资金和技术,而是国家对私营企业合法身份的承认,以及他们对未来的信心。
    六、总结
    本文发现,由于国家对私营企业企业的准入歧视政策,导致挂户经营盛行,搭便车行为难以防范,最终导致了“公地悲剧”。不稳定的政策环境使得温州企业家不愿进行信誉投资和品牌建设,而倾向于挣“快钱”。企业家本来可以通过改善产品质量争取利润,但是,当企业家对其品牌缺乏独立产权时,他们无法通过改进质量提高竞争力,价格成为了唯一的竞争手段。这就是当年温州产品质量迟迟难以改善的原因。本研究也表明了产权保障对于产品质量的重要性。“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含义,是企业家拥有完整的产权,可以自主享有对资产的使用、收益、转让权利。如果企业家不拥有属于自己的品牌,不能够排除他人对自己的“信誉投资”的搭便车行为,他们就不愿意做品牌和信誉投资,其行为就会趋于短期化。因此,所谓“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其首要的含义应是用法制给予企业家可靠的产权保障。
    温州从伪劣产品之乡到世界闻名的轻工业生产基地的变迁历史证明,中国要成为国际贸易强国,不仅要靠对WTO规范的有效研究和利用,还要依靠我国国内企业法制环境的完善。中国对外贸易近年来的迅猛发展,主要得益于低廉的制造成本。但是,中国要真正成为国际贸易强国,必须更加重视产品质量。近年来,中国出口产品质量问题常被国际舆论关注,突出的例子包括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美国宠物食品中毒事件、中国玩具铅超标问题等。中国产品也经常被诟病模仿和抄袭国外品牌,附加值不高,缺乏世界名牌。上述俨然成为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障碍。一些国家也趁机利用中国产品质量的缺陷,通过提高进口产品技术标准设置贸易壁垒。对此,学界通常从两方面寻找对策,一是研究WTO争端解决机制、程序和规则,为中国企业争取平等贸易权利,防止发达国家对中国采取歧视性技术标准。{106}二是整理和分析各国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我国产品质量技术法规及管理、评估、执法体制提出完善建议。{107}上述措施固然重要,但并不是治本之策。一国设定较高的进口产品技术标准,既可能出于贸易保护动机,也可能出于保护消费者安全健康动机,或两者兼而有之,故而要证明某项技术标准是否构成贸易壁垒,并不容易。何况,中国产品的技术标准较发达国家的确为低。这加剧了我们利用WTO规则对付技术贸易壁垒的困难。而治本之道是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如果产品质量提高了,甚至高于进口国产品质量,进口国就没有借口对中国设置技术贸易壁垒,或者其设置壁垒的难度会升高,因为其将面临来自本国消费者更大的压力。有学者认识到这一点,并从经济学角度提出改进产品质量的多种对策,例如小企业通过联合研发、规模化研发提高技术水平。{108}但产品质量问题并不仅是技术和成本问题,也是激励问题。本文表明,恰当的制度可以为企业家提供良好的激励,将他们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努力引导到主动珍惜声誉、重视质量上来,反过来,在不合理的制度环境下,企业缺乏珍惜声誉、改进质量的动力,即使从外部加强管理和监控,效果也不会很好。{109}
    可见,中国对外贸易的法制基础,不仅仅是WTO等国际贸易规则,还包括国内市场和企业治理的法制体系。合理的国内市场和企业治理法制,能更好地改善我国企业的创新、进步能力和意愿,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提升中国在国际贸易中的谈判权和竞争力。中国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利益的维护,更多的要靠我们解决好国内的问题,特别是制度问题。“弱国无外交”,这是传统智慧告诉我们的道理。如果不改善国内的法制环境,不为企业家提供正确的行为激励,产品质量无法提高,知识创新无法发展,则无论我们对WTO规则多么熟稔,中国也不可能真正成为国际经济强国。因此,研究国际经济法问题的学者,不能仅仅关注以WTO等国际经济游戏规则,还需要重视和研究国内法制环境中那些不利于中国企业发展、不利于其提升竞争力的因素,要对诸如此类的问题具有学术敏感性,将其作为中国对外贸易法制的一部分给予充分研究。这样,国际贸易法学才能更加有力地解释、改善中国对外贸易的约束条件。
    (责任编辑:唐应茂)

【注释】

{1}有关的专门著作,参见张乃根主编:《WTO争端解决的“中国年”(2009)》,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朱钟棣等:《合规性贸易壁垒的应对和应用研究》,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李健:《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新贸易壁垒》,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杨国华:《中国与WTO争端解决机制专题研究》,中国商务出版社2005年版。 {2}参见王传丽:《国际贸易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页13。 {3}Rogel Noll,“Regulatory Reform and International Trade Policy”,in Takatoshi Ito and Anne O. Krueger ed.,Deregulation and Interdependence in the Asia — Pacific Region,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00. pp.13-54. {4}Jianhong Zhang & Arjenvan Witteloostuijn,“Economic Openness and Trade Linkages of China: An Empirical Study of the Determinants of Chinese Trade Intensities from 1993 to 1999”,140 Journal Review of World Economics,254(2004). {5}参见王海峰:《世贸组织新型贸易壁垒法律规制及热点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年版,页88。 {6}参见郭波:《新贸易壁垒》,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年版,页234—235。 {7}参见史晋川:《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温州模式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页269。 {8}参见朱镕基:“假冒伪劣商品影响国家的形象(1993年8月25日)”,转引自《朱镕基讲话实录》编辑组编:《朱镕基讲话实录(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页355。 {9}参见叶建亮:“次品市场是如何恢复为正品市场的——温州皮鞋业从制假贩假到创保品牌的案例研究”,《浙江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 {10}参见胡宏伟、吴晓波:《温州悬念》,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页64;参见温州市鹿城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编:《鹿城文史资料(第十三辑)》,页109。 {11}参见温州市鹿城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见前注〔10〕,页121。 {12}参见史晋川,见前注〔7〕,页269。 {13}参见叶建亮,见前注〔9〕;参见张更生:“把劣质鞋赶出市场”,载《消费时报》1990年10月17日,转引自高波、张锦春主编:《温州:中国鞋都》,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2年版,页438。 {14}参见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编:《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志》2002年8月,页41。 {15}参见温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见前注〔15〕,页1127。 {16}参见叶培红:“从火烧到被人仿冒”,载《消费时报》1995年8月9日,转引自高波等,见前注〔13〕,页465。 {17}参见高波等,见前注〔13〕,页436、442、458。 {18}同上注,页441、448。 {19}参见曹正汉:“从借红帽子到建立党委——温州民营大企业的成长道路及组织结构之演变”,载张曙光主编《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五)》,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页532。 {20}参见温州市政府:“关于整顿柳市低压电器生产的报告”,载浙江省乐清市档案局编印:《中国电器之都:乐清电器创业之路》,2001年版(非公开出版物),页108。 {21}参见张仁寿:《温州模式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页61。 {22}参见胡宏伟等,见前注〔10〕,页94。 {23}参见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见前注〔14〕,页41。 {24}参见张仁寿,见前注〔21〕,页61。 {25}参见陆达、施正勋:“瑞安市服装假冒问题的调查及对策”,《温州论坛》1990年第1期。 {26}参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温州市乐清县生产和销售无证、伪劣产品的调查情况及处理建议的通知》(国办发(1990)第29号)。 {27}参见史晋川,见前注〔7〕,页160。 {28}参见汤一钧,见前注〔28〕,页222。 {29}参见温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见前注〔15〕,页1175。 {30}参见叶建亮,见前注〔9〕。 {31}参见温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见前注〔15〕,页1127。 {32}参见史晋川,见前注〔7〕,页270。 {33}另一段文献的说法:92年国家技术监督局检测的结果:温州鹿城区皮鞋鞋合格率72.7%;全国平均合格率是68.8%。参见温州市鹿城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见前注〔10〕,页114。 {34}参见“温州鞋阔步跨入国际市场”,载《温州日报》1994年7月4日,第1版。 {35}参见温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见前注〔15〕,页1062。 {36}同上注,页1127。 {37}参见温州市鹿城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见前注〔10〕,页114。 {38}该图系对前述引用的各处资料中历年皮鞋合格率数据整合而来。 {39}参见史晋川,见前注〔7〕,页271。 {40}参见林建伟、赵顺鹏:“乐清市股份制企业十七年发展透视”,《温州论坛》1996年第4期。 {41}参见汤一钧,见前注〔28〕,页20。 {42}同上注,页1。 {43}浙江省乐清市档案局,见前注〔20〕,页2。 {44}参见张锦春:“温州召开万人动员大会,推进二次创业质量立市”,载《消费时报》1994年6月6日,转引自高波等,见前注〔13〕,页464。 {45}参见张锦春:“温州鹿城区维护鞋业声誉,一批劣质鞋厂厂长被亮相”,载《消费时报》1991年8月28日,转引自高波等,见前注〔13〕,页454。 {46}参见木文、胡敏:“温州鞋业经受新的洗礼”,载《中国轻工报》1999年12月13日,转引自高波等,见前注〔13〕,页489—490。 {47}参见张锦春,见前注〔47〕,页459。 {48}参见马升永主编:《乐清县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页514。 {49}参见林建伟等,见前注〔40〕。 {50}参见瑞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瑞安市地方志资料(1989)》,温州市洪殿印刷厂1989年8月,页272。 {51}参见陆达、施正勋:“瑞安市服装假冒问题的调查及对策”,《温州论坛》1990年第1期。 {52}1989年《私营企业条例》颁布后,对私营企业规模的正式限制才被解除。参见郭锐:“‘挂靠’企业的历史和语法”,《洪范评论》第1卷第1辑。 {53}参见刘伟光:“从市场准入制度变革看温州股份合作企业”,《温州论坛》2001年第6期。 {54}另一说法是工业产值较1981年下降了53.8%。参见汤一钧,见前注〔28〕,页19。 {55}参见林白、周益林:《温州的崛起》,广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页233。 {56}参见汤一钧,见前注〔28〕,页19。 {57}李仁续:“试论温州农村双层经营合作制的创新——对非农业挂户经营的思考”,《温州论坛》1987年第5期。 {58}张仁寿,见前注〔21〕,页82。 {59}马芳芳:“在改革中发展完善村级合作社——蟠凤村农业合作社的调查”,《温州论坛》1987年第1期。 {60}参见刘化标:“浅析温州农村二、三产业的统分型双层制”,《温州论坛》1988年第1期。 {61}参见袁恩桢主编:《温州模式与富裕之路》,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页179。 {62}参见李仁续,见前注〔57〕。 {63}参见刘崇潘,刘扬:“整顿挂户经营之我见”,《温州论坛》1991年第1期。 {64}参见赵顺鹏、朱知喜:《超前与裂变——走近乐清的改革开放》,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页81。 {65}参见李仁续,见前注〔57〕。 {66}转引自赵顺鹏等,见前注〔64〕,页55。 {67}参见叶建亮,见前注〔9〕。 {68}来源:笔者2008年1月对温州市某退休皮鞋企业负责人蔡××的访谈记录。 {69}来源:笔者2008年1月对温州某公司董事长孙××的访谈。孙曾于80年代晚期经营皮鞋厂。 {70}参见张锦春,见前注〔47〕,页459。 {71}同上注,页459。 {72}参见赵顺鹏等,见前注〔64〕,页54—56。 {73}张锦春,见前注〔47〕,页459。 {74}参见林白等,见前注〔55〕,页235—236。 {75}参见何荣飞:《温州民间市场考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页97。 {76}袁恩桢,见前注〔61〕,页191。 {77}参见林白等,见前注〔55〕,页238。 {78}周星增主编:《温州探秘·各界评述卷》,人民日报出版社2002年版,页196。 {79}袁恩桢,见前注〔61〕,页180。 {80}参见《温州市挂户经营管理暂行规定》(1987年8月18日)、《温州市私人企业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10月26日)、《关于农村股份合作企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87年11月7日)。 {81}参见董朝才:“企业股份化:温州经济发展新态势”,载《温州日报》1988年9月4日。 {82}参见温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见前注〔15〕,页72。 {8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处理个体、合伙经营及私营企业领有集体企业《营业执照》问题的通知》,转引自郭锐:“‘挂靠’企业的历史和语法”,《洪范评论》第1卷第1辑。 {84}刘崇潘等,见前注〔63〕。 {85}据2008年1月笔者对温州企业家孙××的访谈记录。 {86}数据来源:温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见前注〔15〕,页1044、1094—1095。 {87}宋文光:《试验、突破、创新——温州改革试验十年》,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年版,页47。 {88}李士辉:“温州农村股份合作企业集团总厂发展初探”,《温州农村探索》1990年第9期。 {89}参见曹正汉,见前注〔19〕,页124。 {90}参见温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见前注〔15〕,页1035—1036。 {91}参见胡宏伟等,见前注〔10〕,页3。 {92}胡方松:《温州评判》,文汇出版社2005年版,页11。 {93}参见胡宏伟等,见前注〔10〕,页45。 {94}参见江流、傅青元:《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史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页204。 {95}参见《关于鼓励个体和私营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决定》(市委[1992]04号);《关于大力发展股份合作企业的规定》(市委[92]07号)。 {96}参见《温州市股份合作企业管理规定》(温政[94]27号)第3条。 {97}参见汤一钧,见前注〔28〕,页20。 {98}参见林建伟等,见前注〔40〕。 {99}参见温州市鹿城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见前注〔10〕,页117。 {100}瑞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瑞安年鉴1993》(非正式出版物),页151。 {101}数据来源:汤一钧,见前注〔28〕,页23。 {102}同上注.页23。 {103}数据来源:中共温州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共苍南县委党史研究室编,王汝亮主编:《温州苍南改革开放纪事》,新华出版社1996年版,页297以下。 {104}同上注,页297以下。 {105}数据来源:《温州统计年鉴1998》,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年版.页444。 {106}参见杨国华、李詠筆著《WTO争端解决程序详解》,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贺小勇:《国际贸易争端解决与中国对策研究——以WTO为视角》,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107}参见王海峰,见前注〔5〕,页88—94;鲁丹萍著《国际贸易壁垒战略研究》,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页164—167;李清、孙东升、邓丽娜:《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演变及对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版,页206。 {108}参见朱钟棣,见前注〔1〕,页309。 {109}另一个例子是,1956年对“全聚德”、“东来顺”等老字号实行公私合营后,企业不重视质量,烤鸭和羊肉味道变差,最高国务会议还就此研究对策。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传(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页983。再一个例子是中国的山寨机产业。由于准入管制,山寨机时时面临被查处风险,生产者不愿做品牌和技术投资,使山寨机虽然畅销于国内外,却始终摆脱不了低端形象。See, Zhimin Liao,Xiaofang Chen,“Why the Entry Regulation of Mobile Phone Manufacturing in China Collapsed: The Impact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54 J 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s207(2011)。